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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信部要求“携号转网”业务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

    信息发布者:zwr2018
    2019-03-15 11:37:44    来源:新京报   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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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京报讯(记者 梁辰 马婧)3月14日,工信部印发并在官网刊登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。《意见》针对提速降费、5G商用、IPv6部署、互联网接入服务和携号转网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。

    《意见》下达任务称,深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,加快4G网络建设,加快网络改造和系统建设、积极开展网间联调联试,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全国实行“携号转网”。同时,深化“携号转网”业务规范办理,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、人为设置障碍,不得利用“携号转网”实施恶性竞争行为。

    对于提速降费工作,《意见》指出,启动宽带“双G双提”行动计划,推动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%、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%。

    尽管《意见》要求加快5G商用发展进程,扎实做好标准、研发、试验等工作,提前谋划业务和应用布局,但对于4G网络,同样提出了加快建设的要求,并力争实现全国98%行政村通4G。

    针对IPv6,《意见》指出,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,强化应用推广,完善IPv6网络支撑体系,提升IPv6用户渗透率和流量。加强网络运行管理,推进网间互联互通,实现网间带宽新增扩容2500G,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与应急通信保障。

    《意见》还指出,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,落实宽带垄断专项整治要求,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。强化电信业务市场规范管理,不得签订排他性服务协议;不得使用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未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。

    新京报记者 梁辰 马婧 编辑 程波 校对 何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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